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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探)矿权评估

采(探)矿权评估定义: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前者是指在依法 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公司矿业权评估项目涉及的矿种有煤、铁、铜、铅锌、镍、钼、金、银、稀土、磷、自然硫、硫铁矿、钾盐、石盐、芒硝、石膏、萤石、方解石、水泥石灰岩、熔剂石灰岩、玻璃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饰面花岗岩、硅灰石、高岭土、石英砂、页岩、粘土、近三十个矿种。

采(探)矿权评估包括:

1.以申请方式获得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即企业申请采矿权延续、变更等。

2.矿产资源主管部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3.企业重组改制等涉及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4.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包括采矿权人变更、企业经济性质变更等涉及的评估。

5.以探矿权、采矿权价值作价入股,联合开发矿产资源。

6.以矿业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在金融机构获得融资。

7.探矿权、采矿权经济纠纷中的价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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