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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对象范围:

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1.林木资产包括:用材林林木、经济林林木、竹子、薪炭林林木以及未成林地上的幼树和苗圃地上的幼苗;

2.林地资产包括:有林地(主要指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薪炭林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宜林地的林地资产;

3.森林景观资产,包括风景林、森林公园、森林游地、部分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古树名木以及森林内奇特的地貌、水体、天象等资源资产;

4.奇特生物资源资产 包括特定条件下的野生动植物和微生物资源资产。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目的:

国有林业资产评估

林权抵押评估

财报目的林业评估

林业企业改制评估

林业资产损失评估

涉外林业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评估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作为专业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的基础上,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目的和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发展和衍生出了一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技术方法,以适应不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需要。

其中:市场法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具体包括市场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等;收益法主要包括收获现值法、收益净现值法、假设开发法、年金资本化法、林地期望价法等。成本法主要包括重置成本法、序列工序法和林地费用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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