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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机构注册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土地评估机构注册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一、变更重要注册信息应审查的材料:

  1、变更公司名称应审查以下材料:

  ①原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新公司章)、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新公司章);

  ②股东会决议复印件(须经原公司全体股东签字,加盖新公司章);

  ③ 经工商局备案的公司新章程复印件(须有全体股东签字,盖新公司章);

  ④ 承诺书:新公司承诺对原公司的土地估价报告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承担法律责任。(须盖新公司章)。

  ⑤ 原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

  2、变更公司工商注册号应审查以下材料:

  ① 原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新公司章)、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新公司章);

  ② 股东会有关决议复印件(须经原公司全体股东签字);

  ③ 经工商局备案的新公司章程复印件(须经原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新公司章);

  ④ 承诺书:原公司的注册土地估价师转入新公司;新公司承诺对原公司的土地估价报告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承担法律责任。(须盖新公司章);

  ⑥ 原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

  3、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审查以下材料:

  ① 原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新公司章)、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新公司章);

  ② 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③ 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须经包含原法人在内的全体股东签字);

  4、变更执业土地估价师应审查以下材料:

  ①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土地估价师身份证复印件;

  ③与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④人事档案转入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人才交流中心设立人事档案专户的证明,并提供在职人员增补明细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⑤社保缴纳证明;

  ⑥学历、学位证明;

  ⑦原从业机构的解聘证明。

  已退休的土地估价师,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社保证明可由退休证书代替。

  外省转入到我省执业的,须在《土地估价师注册(变更)申请表》中的原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意见栏盖章。

  以上信息变更均需要机构自行登录湖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年检与变更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协会秘书处审查原件后通过。

  二、变更一般注册信息的简易程序:

  1、变更股东:

  ① 股东会做出有关决议(有相关股东签字,股权变更不超过三分之一);

  ② 向秘书处申请取得修改权限;

  ③ 登陆湖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进入年检与变更系统,修改股东信息,保存后,网上打印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变更)申请表;

  ④ 将以上材料报送秘书处;

  ⑤秘书处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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